**2014年北京公积金缴纳基数**

2014年北京公积金缴纳基数为9770元。缴纳基数是指职工月工资收入和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其中,职工月工资收入是指职工按月取得的工资、薪金、补贴、津贴、奖金、年终加薪及其他性质相同的收入。

**缴存比例**

北京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职工月工资收入的12%,单位缴存比例为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其中,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可按5%、7%、9%、11%进行选择。

**缴存额计算**

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月工资收入×(12%+职工个人缴存比例)×0.01。例如,一位职工月工资收入为10000元,个人缴存比例选择为7%,则其每月公积金缴存额为10000×(12%+7%)×0.01=2030元。

**缴纳时间**

北京公积金应于每月25日前由单位统一汇缴至职工公积金账户。单位不得拖欠或克扣职工公积金。

**满额缴存**

当职工缴纳公积金满25年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办理公积金一次性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为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的全部公积金及相关利息。

**其他相关规定**

职工异地工作期间可继续缴纳北京公积金,但需经原单位和新单位双方同意。职工离职后,可继续按自愿原则缴纳公积金。


2014年北京公积金缴纳基数

据介绍,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是指当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每年7月1日起,北京都会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按照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

2014住房公积金年度(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根据公积金的缴存办法,公积金中心会根据北京市居民收入水平调整缴存上限。2014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4170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根据公积金中心的规定,2014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4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14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申请,并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原则上不低于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