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养老金上调细则

自2017年1月1日起,广东省将对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此次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2%;二是挂钩调整,按照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确定调整比例,并与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水平挂钩。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2%。

2、挂钩调整:调整比例按照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确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水平在5000元(含)以下的按100%挂钩,5000元至1万元(含)之间的按90%挂钩,1万元以上的按80%挂钩。

关于养老金调整的常见问题

1、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养老金调整?

参加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均可享受此次调整。

2、如何计算调整后的养老金金额?

调整后的养老金金额=(原养老金金额+定额调整金额)×(1+挂钩调整比例)。

3、调整后的养老金什么时候发放?

调整后的养老金从2017年1月开始发放。

4、此次调整对个人账户养老金有什么影响?

此次调整仅针对基本养老金,不涉及个人账户养老金。

5、此次调整后,养老金发放标准会不会取消?

不会取消。养老金发放标准是根据法律和政策规定制定的,不会因一次性调整而取消。

6、此次调整是否会影响今后的养老金调整?

不会影响。此次调整属于一次性调整,不影响今后的正常养老金调整机制。


,【2017年广东省养老金上调细则:养老金定比每人每月加发3.2%】7月6日,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正式落地。

近日广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159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范围相同,办法相同,标准相同。

《通知》规定,纳入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定额每人每月加发55元

定比每人每月加发3.2%

今年4月,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年〕30号),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调整、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原则,按相同办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