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贷款担保费是指借款人向受托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向受托银行缴纳的一笔费用,用于保障受托银行的贷款风险。

上海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的收费标准为贷款金额的1%,最低收取500元。也就是说,如果贷款金额为50万元,担保费为5000元。

上海公积金贷款担保费通常情况下是不可退还的。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借款人提前还清贷款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贷款无法继续,受托银行可能会酌情退还未结清的贷款担保费。

担保费与其他贷款费用,如贷款利息、手续费和抵押费等,是不同的。担保费是一次性缴纳的,而其他费用可能会分期或按月缴纳。此外,担保费用于保障受托银行的贷款风险,而其他费用则用于支付贷款的利息和手续费等。

担保费不能由公积金支付。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公积金只能用于支付购房首付、还贷本金、抵押费等费用,不能用于支付担保费等其他费用。

一般情况下,受托银行不会与借款人协商担保费的缴纳。但是,如果借款人存在特殊情况,比如经济困难等,可以向受托银行提出申请,由受托银行酌情考虑是否减免或缓缴担保费。

担保费不能抵扣税款。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可以抵扣税款的费用包括房贷利息、印花税等,不包括担保费。


上海公积金贷款担保费

2014年8月,住建部发出通知,将在全国开展公积金服务专项督查,要求降低中间费用,取消强制保险、公证和担保及其他不合理收费。2014年10月1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又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包括缩短公积金缴纳时限,适当提高首套贷款额度,同时实现公积金异地互认、转移接续,并降低贷款中间费用,以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对于上海来说,纯公积金贷款只收取担保费,且由上海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收取。自住建部等三部门发文以来,上海成为首个取消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的城市。根据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项目。

而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

此外,通知中明确,继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小贴士】纯公积金贷款费用收取标准

评估费:收费标准为300元[1990年(含1990年)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超过房屋总价的50%,需要由办理机构指定评估公司进行房屋评估。

代办费:收费标准为300元(自愿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