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解读

该通知明确了201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覆盖范围、补贴标准、申领条件和申领流程等内容。

补贴覆盖范围

补贴对象为在宁夏灵活就业,且当年在宁夏省内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满12个月的非在册灵活就业人员。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分3次发放,每次1000元。补贴分3年发放,即2016年发放2016年度补贴、2017年发放2016年度补贴和2017年度补贴、2018年发放2016年度补贴、2017年度补贴和2018年度补贴。

申领条件

申领条件包括:①为宁夏户籍;②年龄在16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③在宁夏灵活就业;④当年在宁夏省内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满12个月;⑤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待遇;⑥未领取失业保险金。

申领流程

申领流程为:①个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并报区财政局;③区财政局按要求审核、汇总并报市财政局;④市财政局核定后发放补贴。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5〕64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5〕8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1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一)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凡具有我区居民户籍,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等弹性工作方式就业,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就业登记,并自行缴纳2016年度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费的“4050”(男50周岁-60周岁,女40周岁-50周岁)人员。

(二)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不包含以下人员。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正在享受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正在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和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