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放宽

通知放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允许职工在部分情况下提取公积金,包括:用于支付房租、装修自有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偿还异地购房贷款本息以及缴纳自有住房物业费等。

提取额度增加

通知提高了公积金提取额度,职工每月可提取的公积金额度由原先的工资基数的20%提高至30%。此外,用于支付房租的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受每月提取额度限制。

提取次数放宽

通知放宽了公积金提取次数,允许符合条件的职工在同一提取事项上多次提取公积金。例如,职工用于支付房租的公积金,可以按每月实际房租支出额提取,不限次数。

提取手续简化

通知简化了公积金提取手续,职工可以通过手机APP、网上个人业务系统等方式在线申请提取,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手续办理时间也将缩短。

缴存基数调整

通知调整了部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职工实际计税工资基数和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相差1000元以下的部分纳入缴存基数。

适用于部分地区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政策仅适用于东莞市的部分区域,包括松山湖、长安、麻涌、厚街、企石、东城等地区。

后续配套措施

为保障政策的有效实施,东莞市将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包括完善提取审核机制、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宣传力度等。


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即日起作出调整,其中装修提取在今年7月1日期取消。通知文件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配偶是否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为多少?

答:可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没有配偶的姓名,则办理提取时需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该户因增设电梯而实际支付的工程建筑费用,且不超过本人账户余额。

二、增设电梯提取是否有办理时间的限制?

答:申请提取时间没有限制,只要申请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携规定资料提出申请即可。

三、申请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际支付金额未提够,是否可以再次提取?

答:不可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只可提取一次。

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到哪里办理?需要提供哪些要件材料?

答:增设电梯提取需要申请人到中心办事处办理,各办事处地址详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所需材料详见《增设电梯提取》的办事指南。

五、取消装修提取有何依据?

答:装修提取实施至今在促进职工住房消费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们对公积金提取范围进行进一步规范,使公积金更加集中用于保障刚需型住房消费需求。为确保该项政策平稳过渡,将在今年7月1日起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