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将第三代社保卡金融账户作为提取住房公积金收款账户的通知

为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将第三代社保卡金融账户纳入提取公积金收款账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取资格

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第三代社保卡到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委托提取业务的银行网点提出提取申请。

提取方式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职工可选择转账至第三代社保卡金融账户或其他个人银行账户。选择转账至第三代社保卡金融账户的,需开通社保卡金融账户存取款功能。

提取限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职工应按照规定提取额度提出申请。提取额度以职工实际缴存额为准。

提取周期

住房公积金提取周期为1个工作日。提取成功后,资金将实时到账至第三代社保卡金融账户或其他个人银行账户。

有效期

第三代社保卡金融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有效期为1年。逾期未提取的公积金将原路退回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其他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职工应仔细核对提取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如有疑问,可拨打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咨询。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城市一卡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18〕20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时提供本人银行卡。自2019年12月10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办理提取业务时,提取资金直接转入本人第三代社保卡金融账户(由市大数据中心联网提供),无需再提供银行卡。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若无本市第三代社保卡、社保卡结算失败或无法联网获得社保卡金融账户的,可由缴存人提供本人其他银行卡(I类卡)办理。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首次使用第三代社保卡的,应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

特此通知。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