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检查目的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检查检查范围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检查检查内容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检查检查方式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检查检查时间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检查自查自纠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检查抽查暗访


陕人社函〔2019〕190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3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各级社会保险政策部门、经办机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监督部门。

二、检查内容

2018年以来,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责任,以及防控基金管理风险的情况。

(一)内部控制工作。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情况,业务流程、岗位设置、授权管理情况,常态化内控检查开展情况,档案管理情况等。

(二)业务经办服务。经办规程完善情况,待遇资格认证、发放待遇核验资格情况,社保关系转移、提前退休等高风险业务审核情况,公共服务、服务机构协议管理情况,取消业务手工办理、社银人工报盘、现金业务情况。

(三)基金财务管理。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财务记账、支出审核、财务对账情况,基金不合理支出、现金管理情况,票据印章密钥等会计基础管理情况。

(四)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支撑、权限控制情况,业务监测、重点业务监控情况,数据共享、信息比对情况,数据管理维护情况。

(五)政策制度完善。政策风险评估情况,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提前退休等政策完善情况;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完善情况;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预防费支出等政策完善情况。

(六)基金监督检查。监督体系建立、监督队伍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情况;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结合情况,案件查处和移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