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缴存上限

上海市公积金缴存上限根据上年度住房公积金月平均工资确定,每年由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发布。2023年上海公积金缴存上限为:职工月缴存额上限3347元,单位月缴存额上限3347元。

缴存范围

缴存范围包括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不分户籍、身份和职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基本养老保险应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的职工。

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由职工个人和单位按规定共同负担。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7%-12%,单位缴存比例为5%-12%。双方共同缴存比例之和不得超过12%。

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为职工月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包括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在内的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

提取流程

职工可通过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手机APP或线下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具体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审核、发放等环节。

温馨提示

职工应及时了解上海公积金缴存和提取政策,合理规划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保障住房消费需求。如有疑问,可咨询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单位。


上海公积金缴存上限

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11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626元。

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2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上海住房公积金定额缴存

办理要件: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职代会或工会章、上级主管单位公章的一式两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定额缴存审批表》;

2、经职工本人签字的《上海市职工定额缴存确认书》;

3、申请单位的书面报告(写明申请原因,单位实行的用工制度、薪酬制度等情况);

4、单位定额缴存职工月缴存额明细表(要素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姓名、月缴存额,职工信息应与职工本人签字的《上海市职工定额缴存确认书》对应);

5、经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盖章后的本年度《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若单位无法提供该核定表,应提供经单位职工签字确认的工资收入证明);

6、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