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企业缴纳比例: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6%,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0.5%,生育保险0.5%。

个人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

最低缴费基数

各省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自己的最低缴费基数,低于该基数的部分不缴纳社保。

最高缴费基数

各省市根据当地工资水平确定自己的最高缴费基数,超过该基数的部分只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调整

每年9月份,各地会根据上一年度的工资增长情况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缴费基数调整后,社保费用也会相应调整。

欠缴后果

欠缴社保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从欠缴之日起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算。欠缴时间过长还可能导致个人社保账户被冻结,影响退休待遇领取。

缴费方式

社保缴费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社保局窗口、第三方缴费平台等方式进行缴纳。


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总额占个人工资的比例,通常是以百分比的形式出现的,是计算社保缴费金额的重要因素之一。

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A.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因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B. 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社会保险费分担方式

社会保险费的分担主体是国家、企业和个人。这三个主体的不同组合就产生了许多费用的分担方式,即使同一国家,在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险费用分担方式,其中以雇主雇员双方供款、政府负最后责任最为普遍。

北京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0%,个人缴纳比例2%+3元大病统筹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0.2%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不缴费

上海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1%;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1%;个人缴纳比例: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5%;个人缴纳比例:0.5%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承担缴费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不承担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