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开平区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续费通知解读

唐山开平区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续费的通知发布后,引起了广大灵活就业人员的关注。以下是对该通知的解读:

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缴纳医疗保险费: 1.支付宝、微信、建行等手机银行; 2.医保专窗或银行柜台; 3.代扣或委托扣费,具体方式请咨询经办机构。

缴费额度

续费缴费额度与上年度缴费额度相同,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为693元/年,大病保险费为70元/年。缴纳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缴费将影响医疗保障待遇。

缴费截止日期

续费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逾期缴费者,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标准为每日万分之五。滞纳金和医疗保险费合计超过3个月的,将影响医疗保障待遇。

待遇保障

续费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一般医疗、门诊特定项目、住院待遇等;生育保险包括生育 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等。

缓缴政策

符合缓缴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向经办机构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缓缴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缓缴期满后需一次性补缴缓缴期间的医疗保险费。

注销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不再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当及时向经办机构办理注销参保手续。未及时注销参保手续的,仍需缴纳医疗保险费,且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接市医保局文件(冀医保字【2019】40号)通知,由于今年医保缴费政策变动较大且出台较晚,医保服务中心程序需要进行修改升级,我处将延期征收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共11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为保证每位参保人员按时缴费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开始续交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的医疗保险费。(预存:在职3300元,退休2200元,以实际扣款金额为准)对于已按照原标准多预存了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账户,系统会按照新的标准扣款,剩余款项待扣款后可由参保人员自行处理。

二、已达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但无退休职工养老保险人员,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张来开平区社保大厅医疗保险窗口办理手续,可按退休档缴纳医保费。

三、需转单位人员和不想继续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来开平区社保大厅医疗保险窗口办理停保申请。我们将在2019年8月初为您办理停保手续。

我处将在7月底之前进行扣款,请于2019年8月10日以后查询是否扣款成功,如未扣款成功请尽快与我处联系,以确保您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咨询电话:336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