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办理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提前还款业务,经研究决定,对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办理方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方式

自2023年3月1日起,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业务,取消通过柜台办理的方式,全部实行线上办理。缴存职工可通过“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网址:https://gjj.zj.gov.cn)或“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掌上业务大厅”(APP)在线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申请条件

申请提前还款的缴存职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及以上;(2)在本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3)提取金额不超过本账户正常提取的最高限额。

提取额度

缴存职工提前还款的提取额度,原则上不超过职工及配偶名下在还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余额。如提取金额超过最高提取限额,业务办理系统将提示核实信息。

办理流程

缴存职工可通过“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或“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掌上业务大厅”登录个人网厅,依次点击“提前还款→录入账号信息→提交申请”即可完成申请。系统将在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申请将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提取款。

温馨提示

为保障个人资金安全,请缴存职工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提前还款业务,谨防不法分子利用虚假信息实施诈骗。


各县(市)分中心、各业务受托银行:

为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让群众“少跑腿”,减少办事成本,经研究决定,对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办理方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审批环节;

2、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有关支付违约金的规定;

3、借款人部份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金额,不应低于贷款额的10%;

4、调整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办理流程:

5、本规定自2018年3月12日起执行。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