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

上海住房公积金按工资基数的7%至12%计缴,其中单位缴纳5%至10%,职工缴纳2%至2%。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的合计不得超过12%。

问答

1. 单位缴存最低比例是多少?

5%

2. 职工缴存最高比例是多少?

2%

3. 缴存比例可以随意调整吗?

不能,需要在规定范围内按合同约定调整,且不能超过12%。

4. 缴存比例与住房贷款额度有关吗?

有关,缴存比例越高,可申请的住房贷款额度也越高。

5. 缴交公积金后,可以提取吗?

可以,在符合提取条件(如购房、还贷、大病、离世等)后,可申请提取。

6. 公积金缴存时间与退休金有关吗?

无关,公积金缴存主要用于支付住房相关费用,与退休金无关。


上海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4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3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各不低于规定的最低缴存比例,取正整数)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额。

降低上海公积金缴存比例

申请范围:自设立之日起两年内,且生产经营不稳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单位。超过两年且经济效益差、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单位。

办理要件: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职代会或工会章、上级主管单位公章的一式五联的《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2、单位上一年度相关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3、经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盖章后的本年度《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若单位无法提供该核定表,应提供经单位职工签字确认的工资收入证明);

4、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

【上海公积金缴存比例相关问题】

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如何确定?

答: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单位1%-8%(取正整数),职工1%-8%(取正整数),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部分,全部属职工个人所有,计入职工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1%-8%之间确定单位和职工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相同,每个职工的缴存比例之和原则上应一致。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2014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比例和上下限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其2013年月平均收入。缴存比例为10%-24%;月缴存额上限为3626元,下限为226元。

单位为外省市城镇户口、农业户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比例和上下限是多少?

答:与本市城镇户口职工的计算口径均一致。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如何确定?

答: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单位7%,职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