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惠台公积金政策答疑
1. 我是台湾居民,想要在徐州缴纳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条件?
符合《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台政策措施》规定的台湾居民,且在徐州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
缴存方式
1. 我在徐州有两家单位,可以向两家单位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台湾居民可以同时向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但缴存比例不得超过本人工资收入的12%。
提取使用
1. 我回台湾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台湾居民回台湾后,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材料,向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公积金将汇入指定账户。
还款方式
1. 我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可以在台湾还款吗?
不可以。台湾居民申请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还款必须通过在徐州开立的银行卡或柜台进行。
其他政策
1. 我在徐州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互认?
可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与江苏省内其他地市互认,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可以凭《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单》将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至其他地市。
徐公积金〔2019〕3号
中心各部门,各管理部:
为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推动在徐州市就业的台湾同胞同等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经中心研究,制定《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台政策措施》。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台政策措施》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月8日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台政策措施
凡在徐州市就业的台湾同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申请贷款等均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台湾同胞离开我市赴大陆其他城市重新就业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托管、异地转移接续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