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缴存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为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

**2. 缴存比例有何变化?**

职工个人缴存比例调整为5%至12%,单位缴存比例调整为5%至20%。具体比例由职工与单位协商确定。

**3. 调整后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具体缴存比例需您与所在单位协商确定,可以介于5%至12%(个人)和5%至20%(单位)之间。

**4. 新政策对我的缴存金额有什么影响?**

若您的工资和缴存比例不变,调整后您的个人缴存金额和单位缴存金额都会有所增加,具体金额取决于您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5. 调整后如何办理公积金缴存?**

缴存方式与之前一致,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您无需另行操作。


郑公积金〔2018〕36号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受托银行:

根据《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精神,现将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存时间范围

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二、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

(一)缴存比例调整要求

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12%的缴存比例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较上一年度降低的单位,应当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

(二)缴存单位基数规定

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7年度全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0486元,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意见,确定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7625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230元。按照郑州市2017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72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72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规定

2018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根据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7年度全市城镇私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43085元,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077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154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15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4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