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下,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包括以下两部分费用:

  • 鉴定机构的鉴定费。
  • 鉴定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和生活费。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鉴定费用。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因拒不参加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而引发的后果是什么?

如果劳动者拒绝参加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可能会导致其工伤认定和待遇享受受到影响,具体后果包括:

  • 无法确定劳动者是否存在工伤和劳动能力等级。
  • 影响劳动者工伤待遇的申请和领取。
  • 在维权过程中面临举证困难。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劳动者可以自行委托鉴定吗?

通常情况下,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应由用人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劳动者不能自行委托鉴定。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未在法定期限内委托鉴定,或者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自行委托鉴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在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劳动者享有以下权利:

  • 知情权:有权了解鉴定程序、方法和结果。
  • 参与权:有权参与鉴定过程并提出意见。
  • 异议权: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时,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核。

鉴定机构出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处理?

鉴定机构出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结论,结合劳动者的工伤情况和实际工作能力,妥善处理以下事宜:

  • 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工作。
  • 向劳动者支付工伤待遇,包括工伤保险待遇和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
  • 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或解雇劳动者。

问: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用谁支付?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伤发生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也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此外,职工因工伤发生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