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

为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部分业务办理手续进行了简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简化单人账户销户手续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持本人身份证、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始住房公积金存折、市民卡或存折银行卡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或经办银行办理单人账户销户。无需单位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申请表》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材料。

夫妻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单人账户合并销户

夫妻双方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办理单人账户销户手续的,可由夫妻任何一方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夫妻双方原始住房公积金存折、夫妻双方的市民卡或存折银行卡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或经办银行办理单人账户合并销户。无需单位出具任何材料。

夫妻双方同住房(新建)缴存手续

夫妻双方共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共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夫妻任何一方可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或经办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无需单位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转入手续申请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契税缴纳凭证等材料。

二手房贷款业务变更职工手续

职工在二手房贷款购房期间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变更单位的,可持原单位出具的《缴存解除通知单》或《变更通知单》、新单位出具的《缴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市民卡或存折银行卡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或经办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手续。

提取公积金手续优化

职工有购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等情形,可直接持本人身份证、购房合同或相关凭证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或经办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无需单位出具任何材料。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广大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根据住建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精神,按照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取消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所填写的纸质申请书(表);

二、二手房贷款不再需要职工提供所购房屋的评估资料、评估价格:

1、参照二手房买卖合同价;

2、参照计税金额及实缴契税相加;

3、按以上两点的属低原则。

特殊情况另议。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