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一种政府福利,为在职员工因生育或领养子女而造成的收入损失提供补偿。在职员工可以根据其工资和工作时长领取一定时期的生育津贴。

晚育津贴

晚育津贴是一种政府福利,鼓励人们推迟生育,以减缓人口老龄化的趋势。符合条件的夫妇可以因推迟生育而获得经济补助。

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申请条件

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的申请条件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一般而言,生育津贴适用于在职员工,而晚育津贴适用于符合一定年龄条件且未生育的夫妇。

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的申领

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通常通过当地政府部门或社会保障机构申领。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出生证明、收养证明或年龄证明。

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的金额

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的金额因国家和地区而异。生育津贴通常按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而晚育津贴通常是一笔一次性的补助金。

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的意义

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对于维护妇女和家庭的健康和经济福祉至关重要。它们保障了生育员工的经济安全,同时鼓励人们推迟生育,这有助于减轻社会经济压力。

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的争议

对于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存在一些争议。一些人认为这些政策过于宽松,可能鼓励人们过多生育或推迟生育,从而导致人口失衡。其他人则认为这些政策对于支持家庭和促进社会发展是必要的。


北京市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依据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晚育奖励假由夫妻双方一方享受。

女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按女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男职工单位或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

男职工享受的晚育奖励假津贴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资,其晚育奖励假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男职工单位负责补足。

北京市《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生育津贴调整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现实中,有的人工资高,有的人工资低,生育津贴和工资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杨菁说:“原则上生育津贴等于产假工资,发了津贴就没必要发产假工资,如果产生差额的,根据北京市《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