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线下业务办理,暂不接待客户。但公积金贷款咨询、缴存、提取等业务可通过线上渠道,包括官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也可拨打96198客服热线进行咨询。

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咨询、缴存、提取等业务。具体流程可根据各业务的提示操作。如需纸质材料,可待疫情结束后到中心窗口领取。

是的。疫情期间,公积金贷款仍需按时还款。可通过线上银行转账、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等方式还款。如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还款,可向贷款经办银行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审核后可适当延期。

受疫情影响,公积金中心暂停线下提取业务办理。如需办理提取业务,可通过线上渠道申请,待疫情结束后到中心窗口领取提取款项。或可委托他人代为提取,但需提供委托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受疫情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可申请延期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操作流程为:单位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延期申请,经审核后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内缴存。延期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贷款。

是的。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中心仍提供咨询服务。可通过96198客服热线、官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进行咨询。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疫情结束后,公积金中心将及时通知恢复线下业务办理的时间。届时,可携带相关材料到中心窗口办理业务。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建议提前在网上预约或拨打客服热线咨询。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疫情期间,为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执行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政策。企业可在5%至12%的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并可通过网上在线服务平台或者业务电话预约办理。待疫情解除后恢复足额缴存。

二、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程序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疫情解除后,企业及时足额补缴的,可视同连续正常缴存。

三、因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复工,且职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缴存单位,可为职工申请办理个人免缴住房公积金手续,职工所在单位仍应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疫情期间,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限到期的,可延长提取申请时限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贷款时,因疫情原因,造成申请时限超出规定期限的,申请时限可顺延。疫情解除后,恢复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正常时限要求。

五、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的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在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暂不转逾期,不计收罚息且不影响个人征信。

六、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可待疫情结束后缴存。因疫情延期缴存不超过6个月的,可视为正常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

七、单位和职工尽量避免到服务大厅现场办理业务,提倡通过“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手机公积金”APP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通过“支付宝”和“咱的驻马店”,以及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住房公积金业务。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