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认定
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是指个人不符合提取条件,或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
- 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 未经批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非住房有关支出
举报途径
个人或组织如发现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电话:0536-12329
-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邮箱:wfjgjj@163.com
-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举报电话
举报处理程序
接到举报后,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属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违规提取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
- 责令违规提取人将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予以归还
- 对违规提取人处以罚款
- 将违规提取人纳入住房公积金黑名单等
举报人保护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对举报人依法给予保护。举报人因举报受到打击报复的,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常见问题
1. 哪些行为属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未经批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非住房有关支出。
2. 如何举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可通过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或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举报电话举报。
3. 举报人信息是否保密?
是,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4. 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怎么办?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等文件要求,严厉打击违规提取(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现将对违规提取(骗提)行为的处理程序通告如下:
一、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又被核查确认属于违规提取(骗提)住房公积金的,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直接书面通知职工所在单位。职工未在限定的时间内退回住房公积金的,将被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一)依法追缴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二)取消该职工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三)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通过公积金网站向社会公开违规提取(骗提)人名单;
(四)将该职工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山东潍坊)平台实施相应联合惩戒;
(五)涉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公文、印章、制造虚假证明材料等违法行为,或骗提住房公积金金额较大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措施。
二、职工在办理提取时,被核查确认其存在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但未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将视情节,采取书面通知职工所在单位、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等措施。
特此通告。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