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已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连续缴存3个月以上。

2、申请人已在网上认证通过。

3、所租房屋为申请人或其配偶名下合法租赁的房屋,且已签订1年以上合同(含1年)。

1、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zbgjj.gov.cn),点击“办事指南”→“提取业务”→“租房提取”。

2、登录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租赁合同、身份证、银行卡等资料。

3、提交申请后,系统将自动核查申请资料。核查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审核提取申请。

可以提取多少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按申请人月缴存额的25%计算。申请人上一年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提取额度的总额(即上一年度已提取的租房提取金额和住房购房首付提取金额之和),且不得超过本人账户余额。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能用于什么?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支付房租、水电燃气费等与租房相关的费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如购买商品、还贷等。

网上受理有什么好处?

网上受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无需到柜台办理,方便快捷。审核通过后,提取金额将直接转入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省时省力。

网上受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网上受理需要准备租赁合同、身份证、银行卡等资料。其中,租赁合同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加盖出租人公章。

审核需要多长时间?

网上受理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提取金额将直接转入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2月19日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开通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受理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须知

1、请办事职工本人认真阅读《承诺书》、《授权书》等,防止操作不当造成个人损失;

2、办事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须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职工信息一致;

3、请办事职工提前按照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办事指南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实填写所需信息,上传清晰图片,避免造成业务审批不通过;

4、请提供一类银行卡(最好是提供工资卡),用于提取资金收款;

5、请办事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码加查询密码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办理网上业务。密码获取方式:个人查询密码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服务大厅索取或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登记电话号码拨打12329热线获取密码,一次索取终身使用。

二、办理流程

1、办事职工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进入个人用户登录。

2、依次进行业务办理-租房提取-阅读并同意承诺书-录入提取审批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信息,同时在收件扫描处上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