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保险一般承保

信用保险是指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是一项企业用于风险管理的保险产品。其主要功能是保障企业应收账款的安全。其原理是把债务人的保证责任转移给保险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赊销信用保险。赊销信用保险是为国内贸易的延期付款或分期付款行为提供信用担保的一种信用保险业务。在这种业务中,投保人是制造商或供应商,保险人承保的是买方(即义务人)的信用风险;目的在于保证被保险人(即权利人)能按期收回赊销货款,保障贸易的顺利进行。

(二)贷款信用保险。贷款信用保险是保险人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进行担保并承保其信用风险的保险。在贷款信用保险中,贷款方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险人。贷款方投保贷款信用保险后,当借款人无力归还贷款时,可以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补偿。贷款信用保险是保证银行信贷资金正常周转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个人贷款信用保险。个人贷款信用保险是指在金融机构对自然人进行贷款时,由于债务人不履行贷款合同致使金融机构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信用保险。由于个人的情况千差万别,且居住分散,风险不一,保险人要开办这项业务,必须对借款人借款的用途、经营情况、商业信誉、私有财产等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必要时还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否则,不能轻率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