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规范管理通知

问:哪些单位需要缴纳住房公积金?

根据《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各类企业(包括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及其职工均应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

问: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承担。单位缴存比例为职工工资基数的8%至12%,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职工工资基数的5%至8%。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自主确定,并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

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在本单位基本工资、津贴及补贴(包括固定津贴补贴、岗位津贴补贴、绩效津贴补贴、其他津贴补贴)的总和。其中,基本工资指企业发放给职工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等。

问: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如何确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职工在单位实际工作时间。职工在单位工作满一个月或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上一年度实际工资收入平均值作为缴存基数;职工在单位工作不满一个月或实际工资收入低于缴存基数的,按最低缴存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

问: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抵押贷款本息、租房、重病住院、退休、离职、出境定居等。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后,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一、清理范围

在南昌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已登记且账户状态正常的缴存单位和职工。

二、清理时限

本次清理工作从2016年5月21日开始,7月31日前完成。

三、清理内容

1、缴存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人、联系电话、邮编等信息是否准确、完整,与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信息是否一致。

2、缴存职工身份证信息。缴存职工在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仍为15位数的,以及姓名、身份证号码登记有误或不匹配的。

四、清理程序

已开通网上业务系统的缴存单位:

1、核对缴存单位基本信息。单位经办人登录网上业务操作系统,进入“单位账户管理”—“单位信息变更”页面,核对单位缴存基本信息,如发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经办人电话号码、邮编等信息与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可在网上业务系统直接修改;如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办人等信息与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审核盖章的《南昌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变化的,同时还需提交《南昌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印章登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