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提高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待遇的通知解读

根据通知,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将大幅提高,并给予其他方面的待遇保障。本次调整旨在提高三支一扶人员的福利待遇,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工作需要。

生活补助标准提升

生活补助标准按地区和岗位类别划分为三档,分别是:城镇地区专职工作1500元/月,农村地区专职工作1300元/月,农村地区兼职工作650元/月。此项调整将有效保障三支一扶人员的生活品质,让他们更好地投入到基层工作中。

其他待遇保障

通知还明确了三支一扶人员的其他待遇保障,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交通补助、住宿补贴等。这些保障措施将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保障其身心健康和稳定工作。

工作安全保障

为保障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安全,通知要求各地对三支一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同时,建立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三支一扶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困难帮扶机制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三支一扶人员,通知建立困难帮扶机制。对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三支一扶人员,将给予临时救助、慰问等帮扶措施。此举体现了对三支一扶人员的关怀和支持。

职业发展保障

通知提出,要为三支一扶人员创造职业发展通道。通过组织开展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提升三支一扶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鼓励三支一扶人员通过公开选拔进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

社会支持保障

通知强调,要加强三支一扶人员的社会支持保障。建立三支一扶人员联络制度,建立沟通交流平台。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志愿者组织支持三支一扶工作,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生活和工作上的帮助。


甘人社通〔2019〕42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兰州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九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0号)精神,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服务保障机制,切实加大“三支一扶”服务人员的待遇保障力度,经研究决定提高我省“三支一扶”服务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等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生活补助和安家费补助标准

从2018年9月1日起,提高“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7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100元。提高一次性安家费补助标准,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按照新的标准,对服务期内在岗服务人员从2018年9月1日起进行调标补发,补发范围为本通知印发时仍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二、 落实社会保险

“三支一扶”服务人员在服务期内按相关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省财政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16%、6.1%及0.2%补助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不足部分由市(县)、县(区)财政负担。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代扣代缴工作由服务单位负责,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助中代扣代缴。

三、有关要求

(一)选拔时因成绩并列一并录取(超出省上下达指标)人员的生活补助和生活补助补发部分、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及安家费补助,由市(州)、县(区)财政承担,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

(二)各市(州)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6〕167号)规定,做好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按时足额发放,有效保障其权益。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