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网了解到,为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加大信用惩戒力度,积极推进社会信用建设,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7年7月14日起至8月1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市民和相关单位具体可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查阅办法详情,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上海市金陵东路569号16楼1606室,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规和风险管理处,邮编:200021;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shgjjzqyj@163.com。

个人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及惩戒措施(征求意见稿节选整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连续6个月(含)或者累计12个月(含)经催收仍未还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