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5月1日起,首府延长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暂继续按照上一阶段的0.5%执行,执行期至2019年4月30日,此次延长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费率是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执行的。

我市自2015年起已连续三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分别由2%降为1.5%,再降至现行的0.5%。今年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政策,保持低费率运行,直接惠及企业2.9万家,参保职工83万人。

延长阶段性降费后,降低了企业成本,缓解了企业困难压力,激活了企业活力,进一步优化了我市的营商环境。

同时,失业人员领取待遇标准不仅不会降低,反而会随乌市最低工资水平的调整而增加,而且将根据我市的居民消费物价指数和食品价格的涨幅而享受额外的失业保险临时价格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