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改革目标

(一)目标任务。

1.整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医保),建立“五统一”的江门市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一体化医保),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服务,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确保群众公平享有更高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障,实现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2.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险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80%,特定病种门诊补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逐步提高。

3.扩大城乡一体化医保覆盖面,降低缴费费率,将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降低至5.5%,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二)基本原则。我市城乡一体化医保改革基本原则是:创新体制、促进公平;普惠适度、持续发展;互助共济、强化保障;统筹协调、有序推进。

二、改革内容

(一)制度并轨实现城乡一体。按照“统一制度、基金合并”的原则,将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整合并轨,构建适合我市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的多层次城乡一体化医保体系,参保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确保原医保待遇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