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办理流程

1. 确认失业情况。失业人员需满足失业保险法规定失业条件,如被单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其他原因导致劳动关系终止。

2. 申领失业登记证。符合条件者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失业登记证,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3. 申请失业保险金。持失业登记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并提交失业登记证、身份证等材料。

4. 审核发放。经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将在一定期限内收到失业保险金发放。

常见问答

哪些人可以申请失业金?

已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且符合失业条件的人员,如被单位辞退、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等。

申请失业金需要哪些材料?

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银行卡等。

失业金可以领取多久?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失业金的领取金额是多少?

失业金的领取金额一般为原工资的50%-80%,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失业金可以提前领吗?

大部分地区不允许失业金提前领取,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提前领取。

失业金领完后可以继续申请吗?

失业金领取期满后,如果仍处于失业状态,在补交失业保险费后可以重新申请。


失业金如何办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所需材料:

1.济南市户籍人员(含非济南市户口且愿意在济南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1)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3)非济南市户口且愿意在济南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申请、居住证(暂住证)。

2.外地户籍人员:

(1)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非济南户籍)》(一式两份,人社局、社保局网站下载);

(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暂住证、原件)。

(五)申报经办流程:

核心提示:

1、减员时必须正确填选减员原因(选择合同终止、解除合同或辞退,不得选择辞职、自动离职),否则无法申报。
2、全部手续必须在减员后60日内办理完毕。

3、单位需要做的工作:减员、网上申报、出具证明。失业人员本人需要做的工作:进行失业登记、领取银行卡。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5、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同时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机构代缴,失业人员本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等。

6、失业保险待遇终止:

(1)领完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期限满后的次月起终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终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未领完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找到新的工作需继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失业人员须将《济南市失业保险手册》交回所在县(市)、区失业保险科,告知终止领取待遇的意愿,终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