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措施

为促进河北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优化住房供需结构,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通知》,其中提出多项具体措施。

政策亮点一:共有产权住房和租赁住房

支持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和租赁住房。通过共有产权住房方式解决夹心层、困难家庭,特别是无房户住房需求;加强政策支持,在土地保障、税费优惠、金融支持、财政补贴等方面制定促进租赁住房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形成住房供应多渠道、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

政策亮点二:多渠道盘活存量房

鼓励建设租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支持企业购买空置商品房用于租赁,鼓励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空置税,对长期闲置的商品住宅征收房地产空置税;制定和完善存量住房交易管理办法,促进空置房快速流转。

政策亮点三:优化新建住房供给

优化新建住房供给结构。调整供地结构,加大中小套型住宅用地供应力度,优先供应符合群众需求的多层、小高层住宅和刚需住房;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中小套型住宅给予信贷优惠。

政策亮点四:激发购房需求

购房首付比例可低至20%。对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且房屋面积为90平以下的家庭,首付比例可最低为20%;鼓励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允许缴存职工跨省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

政策亮点五:规范房地产供需信息发布

规范房地产供需信息发布。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监测发布平台,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供需情况;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为,打击捂盘惜售、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

政策亮点六:实施差别化住建用地供应

实施差别化住建用地供应。对住房库存较多的中心城区,要从严控制供地规模,以满足刚需和改善性需求为主;对住房库存较少的郊区新城、重点发展地区,要适当增加住建用地供应,支持新城建设和产业发展。


《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2016年2月23日省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2月26日

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做好我省房地产去库存工作,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农民进城购房。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和居住证制度,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各市、县政府要制定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的政策措施。将农民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住房消费能力。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银行业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要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推出针对农民进城购房的信贷产品。引导房地产企业顺应进城农民购房需求特点,采用团购等销售方式,降低农民购房成本。

二、实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将棚户区改造与推动新型城镇化相结合,把城中村、城郊村及易地搬迁进入城镇的村庄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给予资金补助、税费减免和开发性金融政策支持。同步推进村民转为市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集体土地依法征为国有土地、集体企业转为股份制企业“四个转变”。各地要制定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支持措施,自2016年起,新启动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及其他房屋征收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80%。

三、优化房地产供应。各地要根据房地产市场供需实际,控制好房地产用地供应的规模、结构、布局和节奏。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行按楼面地价出让住宅、商服用地。合理确定建设用地兼容性,提高对新产业、新空间的适应性,允许既有和存量公共服务设施、商业商务设施在建设用地大类中跨类别功能转换,支持存量住宅向家居酒店转型,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及时换发相关证照,并行办理有关手续。今后公开出让的商品住房项目是否配建保障性住房及配建比例由各地政府自主确定。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取消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的强制要求。

四、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房地产企业利用存量房发展旅游、养老、创业、文化、教育、体育等跨界地产,开展多元化经营。促进房地产企业由单一开发型向专业服务型转变。提高房地产品质,强力推行居住建筑节能75%的标准,积极发展被动式房屋等绿色节能建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促进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五、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银行业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调整为按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加快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与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和人民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调整为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