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住房装修提取公积金规定

百色市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自住住房,具体规定如下:

  1. 只能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住房公积金余额的50%;
  2. 自住住房是指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职工家庭自住的房子,包括商品房、二手房和自建房等;
  3. 装修需在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满一年后才能申请提取;
  4. 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装修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
  5. 提取后需在六个月内完成装修,并提供完工证明。

问:装修租住的房子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答: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只能用于自住住房,租住的房子不符合资格。

问:提取后未完成装修怎么办?

答:提取后未完成装修,则需将所提取的公积金全部退回住房公积金账户,否则可能影响后续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

问:装修已完工但未超过六个月,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答:可以。只要装修已完工,就可以提供完工证明申请提取公积金,无需等待六个月。

问:自建房可以提取公积金装修吗?

答:可以。但需要提供符合规定的自建房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等。

问:提取公积金装修后房子卖掉了,公积金怎么办?

答:如果您在提取公积金装修后卖掉了自住住房,需要将提取的公积金余额退回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在百色市辖区内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装修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及共有产权人的住房公积金。

二、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时限及额度

缴存职工及共有产权人按照房屋套数,每套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装修自住住房,提取额度不能超过房屋装修总额,按装修住房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提取额度不得超过800元;缴存职工及产权共有人每套提取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三、职工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二)个人身份证;

(三)房屋所有权证明;

(四)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装修预算;

(五)装修款凭证。

注意事项: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发生装修自住住房行为的;

2.购买自住住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买卖登记备案证明,无房屋买卖登记备案证明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建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职工本人提供的装修预算价格少于800元/平方米的,以装修预算书的装修款核定装修可提取额度。

4.以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只包含装修房屋费用,不包含购买家具、家电类产品。

5.以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以装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之内办理。

6.如所提供装修提取材料属于配偶名字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明。

7.上述所有材料须原件审核,提供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流程

(一)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提取的实行申报制。

(二)缴存职工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缴存职工需填写《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办理。持所有要件到中心服务窗口申请提取,中心受理审核,准予提取的,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不准予提取的,当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三)提取申请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意见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五、发现违规套现,三年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一旦发现违规套取公积金的,将立即终止正在执行的公积金提取,同时中心不定期对职工提供的提取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对发现通过伪造合同、支付凭证、出具虚假证明等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

(二)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公积金中心将违规职工的个人信息记入管理中心的“个人不良信息库”,同时记入有关征信系统,骗提的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档案(系统);

(三)自违规发现之日起,3年内公积金中心暂停办理该职工的公积金提取业务,不予受理其公积金贷款申请。

(四)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提交中国人民银行纳入个人信用报告;

六、其他

(一)如遇政策变动,则以最新规定为准;

(二)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规定由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三)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业务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试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