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支出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作用,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医疗健康需求,经研究,现就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支出范围通知如下:

问:哪些费用可以纳入个人账户支出范围?

答: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 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药品、医疗器械、治疗材料及配套服务费用;
  • 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的药品、医疗器械、治疗材料及配套服务费用;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费用;
  • 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

问:参保人员如何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答: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 持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直接划卡结算;
  • 通过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直接支付;
  • 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至个人银行账户,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问: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以用于体检费用吗?

答:可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用于支付体检费用,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 体检项目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项目;
  • 体检机构为定点医疗机构;
  • 体检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支付,不得报销。

问: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以用于购买保健品吗?

答:不可以。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不能用于购买保健品、营养品等非药品类商品。

问: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以用于支付住院费用吗?

答:不可以。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且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不能用于支付住院费用。


各县(市)医改(医保)办、财政局,市、县医保经办机构,各在肥寿险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医疗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参保职工医疗费用负担,现就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范围通知如下:

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医疗健康支出。包括:

(一)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付、自费医疗费用,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健康体检费用,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

(二)在医保协议零售药店支付购买药品(《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外药品、中药饮片、国药准字B字号药品)、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消毒用品(卫消字)费用。

二、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在肥寿险公司推荐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设立合肥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目录(见附件)。凡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在30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可自愿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购买目录内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如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支付的,参保人员可按相同价格自行出资购买。参保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应与经办的商业保险机构以合同方式来确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相关行为的责任主体为参保人和商业保险公司。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 合肥市财政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