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工作情况通告

为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就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现行政策执行,确保职工购房需求得到满足。对于已购房职工,在不高于原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以支持其改善居住条件。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行浮动利率政策。为减轻职工购房还款压力,在市场利率下行的情况下,适时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降低职工购房成本。

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创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为职工提供多种还款选择。职工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还款方式,满足不同职工的需求。

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

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为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贷款服务。开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线上申请、还款查询等服务,方便职工办理相关业务。同时,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职工在贷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监管

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监管,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对违规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加强贷后管理,定期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防范风险。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及《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云建金【2018】16号)的相关工作要求,采取了积极的工作措施,取得相应的工作成效。

严控审批时间。2018年,市公积金中心将原有审批时间由人工控制提升为系统控制,贷款审批严格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审批时间纳入对合作银行和各机构的考核。

由昆明市住建局牵头,和市公积金中心一起联合召集了万科、恒大、碧桂园、润城、俊发等部分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座谈,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国家政策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且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参会企业均表示同意。

在《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8】106号)中,已将“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的行为列为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