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内容

新康宁终身寿险提供身故保障,保障期限为终身。被保险人身故时,受益人可获得身故保险金。

缴费方式

新康宁终身寿险提供多种缴费方式,包括趸交、年交、半年交和季度交。投保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

保费豁免

新康宁终身寿险提供保费豁免保障,如果投保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丧失工作能力,可申请豁免保费,由保险公司代为缴纳。

加速给付

新康宁终身寿险提供加速给付保障,如果被保险人罹患特定疾病或符合特定条件,可提前领取部分保额用于治疗费用或其他需求。

其他保障

新康宁终身寿险还提供其他保障,例如:生存金、祝寿金等。投保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附加保障。


新康宁终身保险的特色

一 保障范围广,40种重大疾病+10种轻症疾病+8大高残疾+身故保障。新版康宁终身保险由以往承保的20类重疾增加到40类重疾。全面涵盖了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25种重疾,以及目前较为常见的其他15类重疾。

二 10种轻症更人性,该险种专门设定了10大类轻症特定重疾保障。一经发生10大轻症,提前给付保额的20%,同时不减少身故和高残保障金额。例如原位癌、特定年龄视力受损、多种介入手术等高发、频发疾病均为10类轻症特定重疾保障范围,真正体现人性化的关爱。

三 轻症赔付后,身故和高残保额不减少,合同继续有效。

四 保费低廉,首次采用中国人寿自己生命表定价费率,国内唯一。

五 关爱少儿,最高可保50万保额不体检。新版康宁保险不受少儿投保最高赔付10万的限制,可以更大限度得满足家人对孩子重疾保障的需求。

此外它还具有保单借款功能,使客户对保单的处理更加灵活,更好维护自己的保险利益。这样一款最实惠的健康险产品,是百姓购买健康保险的首选!

新康宁终身保险条款之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特定疾病、身体高度残疾或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特定疾病、身体高度残疾或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发生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特定疾病、身体高度残疾的,本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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