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证明成东莞限购政策重点

2016年东莞限购政策进一步收紧,社会保险证明成为重点,购房者需提供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目前还在读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和就业协议证明替代社保证明)的证明,才能在东莞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此外,非东莞户籍家庭限购1套住房,购买第二套住房需提供连续缴纳社保5年以上证明,且商品住房面积不得低于144平方米。

什么是社会保险证明?

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职工在一定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的书面凭证。社会保险证明一般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缴费单位名称、缴费基数、缴费时间、缴费类别等内容。

社会保险证明如何办理?

职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办理社会保险证明:
1.向用人单位申请办理;
2.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3.通过自助机具打印;
4.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打印。

哪些情形不需要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以下情形不需要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1.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
2.连续缴纳社保时间不满1年的退伍军人;
3.连续缴纳社保时间不满1年的残疾人;
4.连续缴纳社保时间不满1年的低保户;
5.在东莞落户不满1年的新莞人。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社保证明要求是什么?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房者需提供连续缴纳社保5年以上证明,且商品住房面积不得低于144平方米。社保缴纳时间可以跨多个用人单位,但必须是连续缴纳的,不能有断缴的情况。

提供的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要求怎么办?

如果提供的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要求,购房者可以申请延期提供。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逾期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购房资格。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居住用地供应统筹力度

适度调整我市房地产用地供应结构,适当增加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规模。盘活各类存量房地产用地,从“三旧”等城市更新项目中挖掘开发增量,统筹平衡商业、居住、工业及新业态等改造项目规模,适当增加住房供应。优化住房供应结构,适当增加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数量,支持刚性购房需求。优化土地供应模式,挂牌公开出让的商住用地,土地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的,由竞价转为竞配人才住房或保障性住房面积,或竞装配式建筑比例。市国土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土地供应计划,充分发挥土地调节房地产市场的作用,稳定土地市场预期。

二、实施房价备案制度

由市发改、住建、房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价格行为实行联动监管。从2016年10月7日起,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到住建部门办理预(现)售前,需先到发改部门办理销售价格备案,备案价格在网上公示,取得预售证(或现售备案证书)后,在房管部门办理建档时备案价格将被锁定,实际成交价格不得突破备案价,下浮幅度不得超过15%,房价一经备案两个月后方可调整。2016年1月1日后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的在售商品住房项目需于2016年10月20日前到发改部门补办未售出住房的房价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