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

1. 商业养老保险有哪些优势?

商业养老保险具有保障期限灵活、收益可选择、领取方式多样、保全价值高等优势,可以有效弥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满足不同群体多元化的养老需求。

2. 如何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

意见提出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市场监管,加强宣传引导,培育市场主体,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3. 商业养老保险如何与基本养老保险衔接?

意见鼓励商业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衔接互补,探索建立商业养老金中央调剂机制,实现全国范围内的统筹平衡,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4. 个人如何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个人可根据自身养老需求和经济状况选择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通过保险公司或代理机构购买。购买时应注意产品保障内容、领取方式、收益水平、费用等因素。

5. 是否存在强制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情况?

意见明确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个人根据自愿原则参与商业养老保险,不受单位或其他组织强制要求。

6. 商业养老保险如何监管?

意见要求加强商业养老保险监管,完善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效率,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管部门将重点关注产品设计、销售行为、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风险。


,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以养老风险保障、养老资金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对于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多层次多样化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就业形态新变化,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等文件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以完善养老风险保障机制、提升养老资金运用效率、优化养老金融服务体系为方向,依托商业保险机构专业优势和市场机制作用,扩大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拓宽服务领域,提升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在健全养老保障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等方面的生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