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缴纳比例为:单位最低缴纳5%,职工最低缴纳5%。其中,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缴存部分不得高于职工工资的12%,职工缴存部分不得高于职工工资的8%。

单位缴纳公积金的最低比例为5%,最高比例不得超过职工工资的12%。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得用于替代单位发放的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

职工缴纳公积金的最低比例为5%,最高比例不得超过职工工资的8%。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用于支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提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上一年度月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的平均值。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职工工资的12%,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职工工资的8%。超过最高缴存比例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是否缴纳公积金由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单位和职工均同意缴纳公积金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单位不同意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可以自行缴纳。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提取条件主要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


广州公积金缴纳比例

1、单位和个人的公积金缴纳比例各为5%—20%,具体缴纳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2、缴存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现行政策文件规定,向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由我中心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再办理缴存调整手续。

【广州公积金缴纳比例办事指南】

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并向单位出具复函(不超过20日)。

需要提交的资料:

1.《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书》原件。单位需要保留原件的,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2.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召开当月单位的社保缴存信息,包括《社会保险费分险种申报汇总表》和《申报个人明细表》(从单位申报社保的网站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申请年度及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报表;

5.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单位申请年度及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予以核对)。未作审计的单位需提交书面说明;

6.单位申请年度及上年度的劳动情况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一式两份;

8.保证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的保证书。

申请办理场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部。

设立多个缴存比例

缴存单位中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或为其他单位代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才中介机构,由于自身业务需要,可以申请多个缴存比例,但同一个代理、派遣单位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且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改变。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向单位出具复函(材料齐全无违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

需要提交的资料:

1.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一份(写明申请原因、申请比例、代理缴存单位数量、代理缴存职工人数等要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服务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填妥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网站下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填妥并加盖公章的《广州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调整登记表(表一)》(见中心网站《关于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通知》);

5.当月的《社会保险费分险种申报汇总表》(登录地税局网站的单位社保账户查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6.未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另须提供《住房公积金未缴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7.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请办理场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部。

注:本次更新时间为2014年9月,之后有内容修改更新的,以更新后为准。服务指南未涉及的业务和特殊情况,请按照前台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