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解读
1.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个人自愿缴存?
2. 谁可以申请个人自愿缴存?
3. 个人自愿缴存比例是多少?
4. 个人自愿缴存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5. 个人自愿缴存的税收优惠如何享受?
6. 个人自愿缴存是否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7. 如何申请个人自愿缴存?
一、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什么?依据是什么?
制定《资阳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进一步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加大对就业人员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制定《资阳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的依据是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资市住金委发〔2019〕1号)等法规政策。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1.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
2.自由职业者;
3.灵活就业人员;
4.未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
三、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居住(包括户籍地在农村的居民);
2.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自愿承诺缴存住房公积金;
4.在本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且不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5.未在其他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个人自愿缴存人员月缴存额如何计算?缴存比例是多少?
个人自愿缴存人员应当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工资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缴存工资基数按本人上一年度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且不超过本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工资基数,缴存工资基数可一年调整一次;缴存比例统一为24%(应由单位匹配缴存部分由个人自愿缴存人员个人自行承担)。
五、个人自愿缴存人员如何办理缴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