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申领条件?

符合青岛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不含硕士研究生肖、博士研究生),且尚未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符合本通知中规定的补贴标准和申领条件。

个税申报?

为了保证补贴资金精准发放,补贴将统一发放到大学生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补贴金额以补贴到账金额为准。

发放时效?

补贴发放方式为电子划款,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统一发放到大学生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具体发放时间以各市区通知为准。

申领时间?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在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6月2日登录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补贴申领平台进行申领,逾期不再受理。

查询路径?

大学生可通过市人社部门官网、青岛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补贴申领指南》,申领步骤及疑问解答详见申领指南。

提交材料?

申领时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学生证、银行账户信息(个人借记卡或存折)、学信网就业推荐表电子版、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以申报平台实际要求为准。

申领平台?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登录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补贴申领平台(https://www.qddt.cn/platform/sut/home.html)进行申领,平台将及时发布相关申报信息和通知,请大学生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青人社函<2019>25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在青高校:

为鼓励在校大学生拓展技能,提高就业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21号)规定,现就做好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自青人社规〔2018〕21号文件实施之日(2018年12月15日)起,在青高校统招全日制非毕业年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本市生源在校大学生,在读期间通过青岛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补贴。申请人取得的职业资格须纳入《在校大学生职业资格(工种)补贴目录(试行)》。其中,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补贴标准

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学生,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在校大学生每人只可享受一次就业能力提升补贴。

三、申领程序

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补贴即时申报、按季发放(每季度末发放),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补贴申请。申请人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毕业前(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日期为准)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补贴”申报系统,根据提示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并对提报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其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本人登陆“学信网”进行学籍验证后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