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了哪些方面?
调整了失业人员基础生活费、生活困难补助费和培训补贴费。
基础生活费提高了多少?
提高了101元,由原来的499元增加至600元。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何时生效?
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谁可以享受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待遇?
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失业人员。
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目的是什么?
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减轻失业带来的经济困难。
调整后对失业人员的生活有哪些影响?
提高了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减轻了失业对个人和家庭的影响。
失业人员如何申请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丹人社发<2018>9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如下:
一、元宝区、振兴区、振安区、合作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24元调整为1036.6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56元调整为1178.6元。
二、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840元调整为985.5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60元调整为1120.5元。
本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财政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