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保障范围

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主要保障以下内容:

  • 由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非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
  •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人身伤亡,按照医疗费用等相关规定支付保险赔款。
  • 被保险机动车自身因交通事故造成报废损失的,保险公司按照规定赔偿保险金额。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区别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保险,由政府统一规定保费和保障内容。商业险则是根据车主需求自愿购买的保险,由保险公司自主制定保费和保障内容。

交强险的保额

交强险的保额是由政府规定的,不同类型的车辆保额不同。目前,六座以下家庭自用乘用车的保额为: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人,最高限额:110万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人,最高限额:10万元。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车,最高限额:8000元。

交强险保费

交强险的保费是由政府统一规定的,不同类型的车辆保费也不同。以六座以下家庭自用乘用车为例,其交强险保费一般在1000元左右。

购买交强险的渠道

交强险可以通过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互联网等渠道购买。一般来说,在购买机动车时,车主会同时办理交强险。

交强险的理赔时效

交强险的理赔时效为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在事故发生后,车主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理赔资料,以便保险公司及时处理理赔事宜。


交强险都保什么?

据了解,交强险的保障范围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其中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交强险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了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交强险都保什么?下面,我们不妨看一下交强险的保险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垫付与追偿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