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滞纳金计算方法

养老保险滞纳金的计算方法为:滞纳金 = 滞纳天数 × 滞纳保费 × 滞纳金率。滞纳天数是从企业应缴纳养老保险费之日起到实际缴纳之日止的天数;滞纳保费是企业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滞纳金率是国家规定的滞纳金费率,目前为万分之五。

养老保险滞纳金缴纳

企业可通过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缴纳养老保险滞纳金。缴纳时需提供企业名称、身份证号、缴费金额等信息。具体缴纳流程可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银行网站查询。

养老保险滞纳金免除

在以下情况下,企业可申请免除养老保险滞纳金:企业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主观原因造成滞纳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经社保经办机构认定的;其他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免除滞纳金的情形。

养老保险滞纳金查询

企业可通过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网上社保平台查询养老保险滞纳金。查询时需提供企业名称、身份证号等信息。具体查询方法可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网上社保平台查询。

养老保险滞纳金的影响

企业滞纳养老保险费会产生以下影响:企业法人和负责人将被记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企业信誉;企业将被处以滞纳金处罚;企业员工可能会因此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滞纳金缴纳期限

养老保险滞纳金应自滞纳之日起15日内缴纳。超过15日仍未缴纳的,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法追缴滞纳金并加收滞纳金利息。

养老保险滞纳金的法律依据

养老保险滞纳金的法律依据包括《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滞纳金的计算、免除、查询、影响、缴纳期限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养老保险滞纳金怎么算?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小贴士: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滞纳金和利息

(一)已核定缴费基数,2011年6月30日之前形成的欠费,补缴时,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二)单位未整体参保、未全员参保或职工个人中断缴费,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单位缴费部分(灵活就业人员12%部分)加收滞纳金。其中:补缴1986年10月-1995年12月期间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0.8‰,补缴1996年1月-2000年12月期间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0.6‰,补缴2001年1月至2011年6月期间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0.5‰。

在2013年6月30日之前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的养老保险费,免收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滞纳金。2013年7月1日以后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的养老保险费,从2011年7月1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三)单位未整体参保、未全员参保或职工个人中断缴费,补缴个人缴费部分加收利息。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利息,按1996年1月至2011年历年公布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记账利率的平均值4.922 %计算。建立个人账户后按历年公布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记账利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