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对象及范围

按照通知要求,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适用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已聘用正式工作人员且工龄满一年的工勤人员。

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核和实践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核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实践技能考核采取实际操作或面试的形式。

考核内容

理论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国家公务员法》《工勤人员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办公室管理、公文处理、行政服务礼仪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实践技能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工勤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应具备的基本技能和操作水平。

考核时间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将于2019年第四季度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各市州和省直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

考核成绩评定

考核成绩由理论知识考核成绩和实践技能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知识考核成绩占30%,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占70%。考核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考核合格待遇

考核合格的工勤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工资待遇。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工勤人员,给予一定期限的培训或试用期,重新考核合格后,才能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湘人社函〔2019〕4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36号)和《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范围

2019年我省机关事业工考共开考73个职业。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根据本人岗位性质对应报考,若考生岗位职业名称与归并后的职业名称不一致,可选择相关相近职业或“行政事务处理人员”进行申报。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定于2019年7月第三个周末,共2天。7月20日组织工勤技能三至五级岗位的考核;7月21日组织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的考核;考核包括理论知识(其中职业道德占30%)和操作技能两个科目。考核命题、制卷工作由省中心统一安排,考务组织、阅卷等工作按分工分级实施。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申领账号

4月15至4月20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到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或市州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州鉴定中心”)领取网上报名系统账号及初始密码,并及时在系统中更改密码,同时可自行对下属单位新设报名账号及初始密码。

(二)网上报名

4月30日前完成考生网上报名工作。各报名单位安排专人进入“湖南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务管理系统”首页,登陆机关事业工考子系统,逐一录入报名人员个人信息(须上传个人近期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或PNG或GIF,不超过2M),使用系统功能为每位考生打印《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审查表》”)和《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各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