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金额

社保缴费金额由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组成。其中,个人缴纳部分为应缴费基数的8%-12%;单位缴纳部分分为基础养老保险、基础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分别为20%、10%、2%、0.5%和0.5%。具体缴费金额根据各地政策和缴费基数而定。

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缴费基数通常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在各地规定的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范围内确定。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缴费基数不得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

社保缴费时间

社保缴费通常按月缴纳,缴费期限与职工的工资支付周期一致。单位应在每月职工工资发放后次日起15天内缴纳上月社保费用。

拖欠社保缴费的后果

单位拖欠社保缴费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按日加收应缴金额的0.5%。此外,拖欠社保缴费还可能影响职工享受相关社保待遇,如养老金领取、医疗报销等。

社保缴费的缴纳方式

社保缴费可以通过银行柜台、网上银行、社保经办机构等渠道缴纳。具体缴纳方式根据当地社保规定而定。

社保缴费的查询

职工可以通过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网站或微信小程序等渠道查询自己的社保缴费信息,了解缴费基数、缴费金额和缴费时间等情况。

社保缴费的可享受福利

缴纳社保费可以享受养老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多项社会保障待遇。其中,养老金和医疗保险是缴费时间越长,待遇水平越高。


按照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及我市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定额缴费的相关规定,结合全市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情况,考虑参保人经济承受能力,2015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仍维持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年缴费7420元。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4]116号)文件,2013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521元,月平均工资为5793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4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793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7379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055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476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7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158.6元、失业保险费69.52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695.2元、失业保险费41.71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463.4元、失业保险费27.8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39.02元、失业保险费4.63元。

(二)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283.86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40.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