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20XX年以来,银川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部署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各县区纪委监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高压打击态势。

强化线索摸排排查。建立线索摸排排查机制,充分发挥巡察、审计、巡查等监督手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排查医疗机构、药店、医保经办机构等重点领域,深入查处医疗机构虚增门诊、住院人数、检查检验费等情况。

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对线索核实后,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20余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查处5人,追回医保基金损失500余万元。

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开展以案促改,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作警示教育片,在全市范围内播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制度。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专项行动将常态化开展,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医保监管力度,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店、医保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成的震慑效应,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银人社发〔2018〕712号

市社保局,各县(市)区人社局、卫生计生局、公安局(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11月初,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卫计委、公安厅、食药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人社函〔2018〕587号)要求,我市立即成立由人社部门牵头,卫生计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加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工作部署动员会议,并从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对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参保个人等方面进行了一次认真检查。12月24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再次召开会议专门听取了各成员单位、县(市)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会议总结了取得的成绩,梳理出存在的问题,并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行动工作基本情况

本次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各部门都能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了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严格按规定程序处理。

1.医疗机构检查情况。按照检查市本级管理的定点协议医疗机构要覆盖总数的要达到10%-12%的规定,共抽取的43家医疗机构(含一、二、三、级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是民营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上传与病例不符、过度诊疗等,计算扣款金额计11万元。另外,在2018年度医疗机构检查考核中,核查病历9千多份,处理违规医疗机构两百余家次,已拒付、扣回违规款项金额182.69万元,暂停处理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