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失业保险金最高发放标准

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对连云港市市区失业保险金最高发放标准进行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哪些人可以享受调整后的标准?

调整后的标准适用于在连云港市市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调整后的最高发放标准是多少?

调整后,连云港市市区失业保险金最高发放标准为每月4273元,原为每月3948元。

如何计算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公式为:失业保险金=失业前所在单位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失业保险金发放比例。失业保险金发放比例根据失业人员的失业前缴费年限确定。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关系;
  •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取得失业证明;
  • 失业前已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费满1年;
  • 符合法定领取条件。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多长?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的失业前缴费年限确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在哪里可以查询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可以登录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连人社发〔2018〕238号

    关于调整市区失业保险金最高发放标准的通知

    各县、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连劳社发〔2009〕26号、连财社〔2009〕9号)文件规定:“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结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连人社发〔2018〕233号)文件精神,2018年8月起,我市市区(不含赣榆区)失业保险金执行1830元/月的最高发放标准。

    各县(含赣榆区)参照上述文件自行调整本地失业保险金最高发放标准。

    特此通知。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