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将 2019 年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 20 万至 70 万元,根据职工所在行业的危险程度和劳动条件,享受不同等级的补助金。

根据危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三级:一级为高危行业,二级为中危行业,三级为低危行业。具体行业划分可查询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供养亲属人数×(30 万+(危险等级系数-1)×10 万)。供养亲属人数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符合规定的人员。

危险等级系数根据行业危险程度确定:一级为 5,二级为 3,三级为 1。例如,从事煤矿开采的一级高危行业,其危险等级系数为 5,则补助金=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供养亲属人数×(30 万+(5-1)×10 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供养亲属人数×70 万。

调整工亡补助金标准,旨在提高因工死亡职工家属的保障水平,减轻其经济困难,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对职工权益的关心和重视。

本调整标准适用于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发生工亡事故的职工。在此之前发生的工亡事故,仍按原标准执行。


市人社函〔2019〕186号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51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和陕西省人社厅《关于2019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57号)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785020元。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