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住房公积金提取

首先是佛山公积金提取条件,据了解,佛山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最后,再为大家介绍一下佛山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需携带的资料有:

1、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提取人在本市内开设的以下任一银行账户: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顺德农商银行。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可从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fsgjj.gov.cn下载,用A4纸打印);

3、按下列分类提供资料(再次提取时不需要重复提供):

①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可作参考凭据)

②购买预售商品房: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可作参考凭据)

③建造、翻建:土地证(房产证)、规划许可证(或建设许可证)、结算发票

④大修自住房:房产证、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规划许可证(或建设许可证)、结算发票

⑤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按①(或②或③或④)的分类所需的资料+借款合同

⑥租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发票

佛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只登记一人姓名,如认为是夫妻共有财产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应先行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才生效。在变更登记未完成前,夫妻双方可持结婚证到业务窗口签名确认共有,进而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时间相隔:偿还贷款本息、租房提取不少于半年提取一次,其他项均为不少于一年提取一次。如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先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个人明细保留余额规定:每次提取,个人明细余额必须留足不低于500元。

提取金额规定:首次提取额不足以全额支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的,可多次提取,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所占产权份额。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翻建住房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自住住房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装修、装饰等都不属于大修自住住房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