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备案网上申报

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发生医疗费用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请医保异地联网备案:

  1. 线上申报: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73.cn),选择“网上办事”—“异地备案”—“开通异地就医备案”进行自助申报。
  2. 线下申报: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异地工作居住证明至参保地经办机构或医保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备案。
  3. 电话申报: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咨询备案事宜。

申请条件

在参保地参保且尚未在异地备案的参保人方可申请异地备案。参保人原则上异地备案地只能选择户籍地或工作居住地,并应在实际工作居住地就医。

所需材料

线上申报需提供身份证、医保卡、异地工作居住证明;线下申报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备案周期

经办机构自收到异地备案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并及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有效期

异地备案有效期为1年,期满后需重新备案。若参保人异地工作居住地发生变更,应及时变更备案信息。

注销备案

参保人异地工作居住地发生变更或不再需要异地备案可申请注销备案。参保人可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申请注销备案。

异地就医

异地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可凭身份证和医保卡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与当地参保人员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但部分自费项目、特需项目和异地安置人员的医疗费用等不在报销范围内。


,沈阳市医疗保险自2017年3月正式启动跨省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工作以来,一直秉承着服务于民、便利于民的宗旨,以优质、高效的工作效率在短期内完成了多项异地联网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异地联网备案办理,按照沈阳市打造营商环境、建立智慧医保的工作要求,在跨省异地联网试运行期间建立异地联网网上备案制度,为异地参保人员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服务。

一、服务范围

沈阳市医疗保险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市民办理,建立了“异地联网备案分级管理”和“异地联网网上备案管理”两项制度,并规定异地联网备案网上办理适用范围:

对2017年6月30日前已经办理沈阳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人员(包括省内、省外),在异地安置基础信息准确、自愿选择联网直接结算、社会保障卡功能正常使用、居住地开通联网结算的情况下,可以在网上申请办理异地联网备案。(2017年7月1日以后办理异地安置的同时即在业务窗口进行结算方式的选择)

二、办理时间

参保人员可以随时登录沈阳市医保局官方网站进行网上申请,并可在3个工作日后查询申请是否成功,查询结果在网站保留3个月。

三、申请流程

沈阳医保异地安置参保人员登录沈阳市医保局官方网站进行网上申请后,系统会立即给出是否符合网上备案申请的提示,符合网上办理条件人员可继续完成网上办理,申请办理流程为:

登录沈阳市医保局官方网站(www.syyb.gov.cn)→“个人用户”→“个人办事大厅”→“异地联网备案网上申请”→按提示进行操作。

四、沈阳异地联网双向联调开通省市

现已开通沈阳异地联网双向联调省市为:北京、黑龙江、海南、新疆、广西、宁夏、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