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为绵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正常生产经营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申报稳定岗位补贴:1.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就业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2.2016年12月31日仍在岗职工;3.2016年12月31日企业职工人数较2015年12月31日人数增幅在5%以上。

符合条件单位可按照在岗职工实际人数计算补贴,每名在岗职工补贴标准为3000元/年。补贴资金以拨款的形式发放至符合条件单位社保账户。

申报材料包括:1.申报表(含职工名单);2.营业执照复印件;3.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5日。

申报单位可通过绵阳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myrsks.com)下载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加盖公章后,邮寄至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涪城区九洲大道中段388号,邮编:621000)。

1.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2.未按时申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补贴申报资格。3.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单位,将取消其资格,追回已发放补贴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一、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的基本条件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绵阳市城镇登记失业率;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二、稳岗补贴资金来源、标准、使用范围及执行时间

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同一年度内,企业享受的稳岗补贴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稳岗补贴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到2020年底。

三、申报及审核流程

1、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稳岗补贴填报须知》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具《绵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提供《201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