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作用

深圳住房公积金是为深圳市在职职工及其配偶建立的住房保障制度,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

提取条件

职工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或建造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因生活困难需要提取的;离休、退休、死亡或出境定居的。

贷款额度

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其配偶可贷额度为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首次购买住房的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不低于30%。

还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两种: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即每个月还款额度不变,其中本金和利息的比例逐渐变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即每个月还款额度的本金不变,利息随本金减少而减少。

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规定,一般低于商业贷款利率。现行利率为首套房2.75%,二套房3.25%。

提取时限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用途一般每两年只能提取一次。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间隔时间可以缩短至一年。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得少于13个月。


深圳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

深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四)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的;

(七)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八)女满45周岁、男满50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

(九)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二)首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

(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五)职工及其配偶均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