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吗?

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不得提取,但符合特定条件可提取。主要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退休;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因用人单位注销、撤销、解散或破产);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重病或大额医疗开支;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以下条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符合提取条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取金额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次数符合规定(一般每年一次)。

哪些情况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提取用途不符合规定;未办理提取所需的相关手续;提取金额超出可提取限额;尚未缴存满一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一年内未购买自住住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提取申请书;提取用途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租赁合同等);公积金账户信息;单位出具的同意提取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多久到账?

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一般在3-5个工作日内到账。具体到账时间因各地区政策和银行处理速度而异。

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费是多少?

提取住房公积金不收取手续费。但部分地区可能收取少量服务费,一般在10-50元之间。

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多久可以再次提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一般需要间隔12个月才能再次提取。ただし、特定条件下(如重病、大额医疗开支、出境定居等),可不受时间间隔限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退休(含提前退休)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调离本市的;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七)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的;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大病提取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3万元以上的;

(十一)纳入民政部门临时困难救助范围的;

(十二)享受潍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符合第(一)(二)(六)(七)(十一)(十二)项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符合第(十)项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提取患者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双方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用于计算贷款额度的部分不能提取,该部分金额在提前全部还款时直接冲减剩余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职工为他人提供质押保证的住房公积金部分不能提取。

住房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车位等非自住住房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自动提取还贷的根据《潍坊市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暂行规定》的要求办理。